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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关于疫情防控期间诉讼及相关事项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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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和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精神,严格执行中央、国务院以及重庆市关于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部署和要求,有效防止疫情传播,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人民群众的诉讼需求,现就近期本院诉讼活动及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根据国务院延长春节假期的通知,2020年春节假期延至2月2日(星期日),本院2月3日(星期一)起正常上班,原定于2020年1月31日至2月2日的开庭、庭询、听证以及约见执行当事人等诉讼执行活动全部改期,具体变更时间另行通知。案件承办法官、书记员将主动联系诉讼参与人,就案件办理相关事宜进行沟通,请您留意来电及短信。


    二、疫情防控期间,请诉讼参与人优先使用电话、短信、电子邮件、拨打12368热线等方式联系法官及相关工作人员,尽量减少出行。


   三、疫情防控期间,如您遇到矛盾纠纷需要解决,建议您首选“重庆法院纠纷易解”平台,在线申请调解方式解决纠纷。如确需通过诉讼解决问题,建议您通过依托于“重庆法院公众服务网”“重庆易法院”APP的“易诉”平台,或者依托于微信平台的“重庆移动微法院”申请网上立案、在线办理诉讼事务。鉴于法院诉讼服务中心及审判区域系公共场所,疫情防控期间,为保障公共卫生安全,如诉讼参与人确需来法院的,须佩戴口罩并在安检口接受体温检测。


    四、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因疫情防控原因不能按时参加庭审的,可通过受理通知书、开庭传票预留的电话号码联系法官申请延期开庭。


    五、疫情防控期间,执行案件原则上不安排前往重点疫情地区执行、调查。


    六、疫情防控期间相关措施带来的不便,敬请诉讼参与人谅解。


    特此通告



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

                                                          2020年1月30日


附:网络办理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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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30





编辑:审管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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